2017年6月15日 星期四

106.06.15★★★突圍黑心房市!Sway 誠實帶看日記:全台物件實地分析+管委會的血淚告白 - SWAY


  • 出價請上實價登錄網站,並且以同類產品的低價者,再打九五折或九折當作你的出價,最高也不要超過實價登錄的低價 --- P22
  • 千萬別以為房價一直漲,其實這只是賣價包不包含成本的學問 --- P35
    (都是1000萬成交,有的實價登錄會把仲介費5%、奢侈稅15%等加進來,造成登錄價格1000萬或1050萬或1200萬)
  • 超貸的重點在於貸款成數,而非利率 --- P36
  • 判別實價登錄網站的行情,必須要看低不看高,看低價者之後起碼要再扣5~10% --- P37
  • 記得把房屋與停車位的價格分開。房價容易漲、停車位則是死豬價。區域停車位行情變動不大,樓層價差一層樓最多十萬元,大小車位也是一個十萬元,好不好停再加減十萬 --- P38
  • 買廣告戶的注意要點:
    (1)是否價差大於三成:小心建商用超過行情的停車格,或規定要買裝潢趁機亂加價
    (2)是否永遠「已賣出」:廣告強打廣告戶價格,但業務聲稱已賣出,仍要堅持已該價格出價
    (3)是否四樓遲未售出:開賣一個月,投資客最愛買的四樓居然還未售出,代表此廣告價有探底機會,或本案不受投資客青睞 --- P 41
  • 通常以廣告樓層為準,每上下一個樓層單坪加2~3千元 --- P43
  • 就市場行情來看,市價的六折是地上權房屋的初期可買價值,跟實際租屋行情相比,這價格較高,但卻遠比同地段有土地權的產品便宜。不過,便宜有便宜得付出的代價,因為「沒有土地」除了導致貸款不易、貸款成數較高,心理上會讓接手投資者或自住者卻步,賣的人永遠會比想買的人還多,中古之後的房價,恐怕會比六折還低。 --- P67
  • 買屋自住首重「地點」,這與好「地段」是兩種邏輯。你我認為好住的地點,是因為符合需求所導致的結論,只要你跟購屋地點有關聯就是好地點。但是,論及地段,就不能只依憑個人的生活經驗值來判斷,而是依著多數人的看法,來決定地段的好壞 --- P79
  • 五種好買不好賣的房子: --- P82
    (1)含車位小套房。(因為總價被拉高)
    (2)遙遠新市鎮。(因為地段差,銀行最高給七成銀貸就不錯了)
    (3)「太輕鬆」自備款案型。(可能坪數過小、單價超高、超貸假合約風險)
    (4)未來「將有」利多房。(等到這利多完成,少則十年)
    (5)投資客大樓。(房子容易被偷工減料)
  • 一樓:注意座向、小心排水問題
    二樓:小心地震和糞管
    頂樓:小心屋頂裂縫漏水
    其他高樓層:注意中繼水箱  --- P88~P92
  • 建築師只是設計,沒有真正增值的功能,淡水也有大師設計的房子,但房價無法因此而變高,地段與環境對房價影響較大 --- P124
  • 比較好的換屋過程:先買間市中心、鄰近公司的舊小宅,繼續賺錢存錢,生小孩後發現不夠住了,就換間距離不要太遠的大宅。 --- P143
  • 看公設的原則:會用才買,因為這些都算在坪數內,買了不用就是浪費。 --- P174
  • 管委會成立後,第一件事就要請建商去主管機關申報,如此名正言順,不然管委會沒有法律地位,只屬聯誼性質。不只第一次管委會成立要去申報,每一屆換主委都同樣得申報。 --- P227
  • 通常會被建商A掉的,都是住戶看不到的東西,除了藏在地下室的汙水處理池外,還有避雷針、接地線、消防箱內的電源。其他看的到的,卻也很容易失去用處的,比如各樓層的消防偵測器與警報器、植栽排水、游泳池的熱水器等等,這些大小設備都要仔細測試過。 --- P241
  • 建商的業務有不少人是欺下怕上,傳回公司高層的話語,有時會與事實不符,我請律師寫存證信函,收信人一定要是公司及其負責人,建商高層自然非看到不可,也不容易被扭曲事實 ---P246
  • 管委會不能把住戶雜物丟棄或收起來保管,萬一住戶賴說內有貴重物品,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,也不能開立罰金進行懲罰,因管委會並沒有法律上的懲處權力。但有一招:可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修正管理規約,以住戶若亂丟雜物、管委會要請人清潔的理由,向違約者收取「清潔費」,一樣可以達到嚇阻的效果 ---P249
  • 要加進規約中的重點,是規範管委會的權限,主要是用錢的額度與制定其他管理辦法。所有的住戶選出管理委員,是要這些人「代管」社區,主委則是「代表」社區,如果一開始沒有約定好權限,一旦管理委員暗藏私心,很容易掏空社區基金,或讓社區管理做得越來越差 ---P261
  • 有些社區以取消電梯的感應磁卡、不讓欠繳戶使用公設、不繳車位的管理費就鎖車等等懲罰性方式因應,其實這些都是違法的,欠錢是一回事,但只有執法單位才有資格作任何的懲處,管委會既不能限制人身行動自由,也不能處以懲罰性賠償。 ---P268~P269
  • 漏水有很多種,如果你是住頂樓,從屋頂漏水的責任算管委會的,大家都要出錢維修;如果是因為窗戶檔不住外頭的雨而漏水,這錢得自己付;如果是因為樓上漏水,樓上就要幫忙修 ---P275
  • 管委會主委協調樓上住戶修漏水話術: ---P275
    「如果不處理,樓上漏水的那戶可是會一直漏財喔!」
    「幾年前你買房子才花多少錢,聽說最近本社區房價已經漲了一倍,看在賺錢的份上,花這點小錢維修也值得啦。」
    若樓上是投資客:
    「修好房子你才好賣阿,不然每次房仲帶看,萬一樓下跑上去說你家漏水,或是買方跑去問鄰居,對方一定會誠實告知嘛,這就麻煩囉。」
    「快修阿,樓下這戶沒人住又正在賣,趁現在修好說話,萬一賣掉後搬來更難搞住戶,豈不更麻煩?」
  • 當住戶與住戶發生爭執時,沒有專業自覺的警衛就會成為挑撥離間的問題之一。---P279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